一、录取照顾政策

  成招录取三照顾:免试入学、加分投档、降分录取

  照顾政策一:免试入学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免试入学。

  可免试入学的还有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项目前八名,非奥运项目前六名;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项目前六名,非奥运项目前三名;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项目前三名,非奥运项目冠军获得者。

  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省成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照顾政策二:加分投档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可加30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加20分投档: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获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获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烈士配偶;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可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须于报名时交验原始证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

  照顾政策三:降分录取

  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多不超过20分。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需要办理的手续:

  全国劳动模范免试入学:持本人身份证、劳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B5复印纸);及报名资料费和手续费,到考试院成招办办理申请手续。

  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应先到所报学校确认后,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京临时工作的还需持在京暂住证),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必须携带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B5复印纸),除此正常手续外,还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及报名资料费和手续费,到考试院成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注: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采用现场摄像方式采集考生头像信息。

二、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升本科统考科目:

        (1)理科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化(物理、化学合卷)。

        (2)文科类(含外语类):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历史、地理合卷),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

    2、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统考科目:

        (1)理科类(含体育类专业):语文、数学(理)、外语。

        (2)文科类(含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文)、外语,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

        (3)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各专业:语文、数学(理)、外语。

        (4)中医学类及中药学各专业:语文、数学(理)、外语。

        (5)公安类各专业;语文、数学(文)、外语。

        (6)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开设的监狱管理、劳教管理专业:语文、数学(文)、外语。

        注:(1)外语设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考生可根据招生院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

        (2)高中起点升本科和专科的公共课:语文、数学(文)、数学(理)、英语、日语、俄语、史地(历史、地理合卷)、理化(物理、化学合卷)实行全国统考,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艺术、体育等专业需加试的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由各招生院校自定,并通知考生。

    3、专科起点升本科统考科目均为三门。

        两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共分为八个科类,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分别如下:

        (1)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一级学科):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注:(1)外语开设英语和日语两种语种。

        (2)专科起点升本科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专科起点升本科统一考试科目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除统考科目外,是否再加试专业课,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如需加试专业课,由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并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三、考试时间  

从2004年开始,全国成人高校招生时间进行调整,实行“秋季考试、第二年春季入学”。2010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时间是10月16、17日。高起本科、高职(高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四、专业课加试规则

        除规定的统考科目外,招生学校可在考试院成招办统一组织下根据专业要求进行专业课加试。其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必须加试专业课,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专业课加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

五、阅卷工作

       阅卷工作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如果考生对市统考科目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日期内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查。复查只查是否存在加分错、翻录错、有否漏阅,不重新评卷,不对考生查卷。

六、考试违纪处理规定

        1、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2、考生有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3、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